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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遭遇捆绑消费陷阱,商行被判“退一赔三”

所属分类:新型诈骗 阅读次数:1296 发布时间:2024-05-20

仅需网购两斤茶叶,便可以拿到珍贵的“自动茶具八件套”,老人家眼里的划算买卖,却是一次捆绑销售陷阱。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,最终法院认定涉事商行行为构成欺诈,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。

捆绑陷阱:承诺的“赠品”拒不兑现

近年来各种销售策略层出不穷,其中不乏“剑走偏锋”的不正当销售策略,比如有商家将低价商品与高价赠品捆绑销售。老年人等“触网”经验不足的消费者,往往容易被高价赠品吸引,购买低价商品,进而陷入此类网购套路。

家住广州的黄某是一名老年消费者。某日在浏览微信微商城时,被一则“下单送自动茶具8件套”的宣传吸引,基于赠品的诱惑,黄某支付了价款,下单购买了2斤茶叶。

但几天后,黄某兴冲冲地收到网购的两斤茶叶时,并没有收到商品宣传中承诺赠送的“自动茶具8件套”。黄某多次向购买茶叶的商行申请退货退款,并向经营微商城的某公司投诉,但该公司未处理双方纠纷就关闭了售后流程。各方协商无果,老人家怒而起诉,以消费欺诈为由,要求某商行退款并三倍赔偿,同时主张某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法官说法:商行行为构成欺诈,应“退一赔三”

法院认为,黄某基于该商行的虚假承诺作出购买决定,某商行未按承诺交付赠品,且在消费者多次投诉时依然拒绝交付,遂认定某商行的行为已构成欺诈,故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。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和保障责任,单方面关闭售后流程,致使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,应与商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法院认为,本案对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,保护“触网”经验不足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典型示范作用。商品售出后,商家故意不交付宣传承诺的赠品,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引诱消费者下单,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,应认定商家构成欺诈,依法退还货款并承担货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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