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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虚构中奖信息实施诈骗!

所属分类:中奖钓鱼 阅读次数:981 发布时间:2024-05-21

团伙以虚构中奖信息进行诈骗。

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例典型案例:诈骗团伙以虚构中奖信息实施诈骗,导致一名学生自杀的恶果。

2016年6月初,被告人陈某慧、熊某江密谋诈骗财物。陈某慧购买钓鱼网站域名和4万个手机号码信息,虚构淘宝平台或奔跑吧兄弟节目等信息,向手机号码群发资金,再冒充客服人员,以缴纳保证金、房款等为由骗取中奖者的财物。

2016年6月至8月底,陈某慧、高某忠、范某杰、叶某锋、熊某江等人采用上述诈骗方法,先后骗取被害人蔡某妍等63人的财物,总额达104.1万余元。其中蔡某妍被骗9800元后投海自杀。

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五人均为主犯,构成诈骗罪。陈某被判无期徒刑,其他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。刑期为15年至2年6个月。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网络诈骗的危害,更凸显了加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教育的重要性。个人和社会应该深入了解网络诈骗的手段和特点。学习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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